中新網烏魯木齊10月21日電 (孫世強)兩名素不相識的男青年在同一家飯館吃飯期間,其中一人看了另一人幾眼,飯後買單時兩人的目光再次相遇,結果前者被後者打傷。打人者不但賠償傷者幾萬元,而且還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庫爾勒市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六個月。
  2012年9月5日晚,24歲的才某邀請幾個朋友去交通西路一飯館吃飯,席間喝了不少酒。鄰桌的桑某無意間看了才某幾眼,令才某心生不悅。吃罷飯,才某去吧台買單時恰巧桑某和其弟弟也在吧台結賬。雙方不服氣的眼神又一次撞在了一起,瞬間激起兩人的鬥志。在爭執過程中,桑某扇了才某一耳光,才某出手還擊。兩人從室內打到室外,情緒激動的才某操起出門時隨手拿著的鐵凳子砸在桑某頭部,鮮血頓時噴涌而出。桑某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後,從口袋里掏出一把剪刀朝才某身上戳了幾下。才某朝公路對面奔去,路人見狀撥打“110”報了警。
  市公安局薩依巴格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,將才某傳喚到派出所。桑某被人送到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,被診斷為左頂骨開放性凹陷性骨折,屬於輕傷(偏重)。
  今年3月26日,才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4月9日被逮捕,之後羈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。在羈押期間,才某一次性賠償桑某數萬元的損失,得到了桑某的諒解。
  日前,市法院經審理認為,才某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爭執後持板凳擊打他人頭部,致他人輕傷(偏重)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但到庭後其認罪態度較好,且賠償被害人損失後獲得諒解,遂依法判處才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六個月。(完)  (原標題:兩陌生男子因多看了對方一眼互毆 打人者賠款領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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